首页
刷新
  • 首页 > 旗客动态 > 详情
    • 旗客商城积分规则调整通知
    • 2012-01-04
    • 旗客商城自2012年1月1日起,对所有商城商品的积分比例进行了调整,具体如下:

      类别积分比例归属类别
      A类1:1
      即1元积1分
      * 笔记本纸制用品、笔记具、事务用品、文件夹类、学童用品;
      * 电子文具;
      B类2:1
      即2元积1分
      * 生活用品、作业用品;
      * OA周边产品、记录媒体产品;
      C类5:1
      即5元积1分
      * 家电、食品、饮料;
      * 电化消耗品、机器设备类、事务机器;
      * OA耗材、OA用纸;
      * 办公家具;
      备注当单件商品的积分小于0.5时,此商品的积分会累计到订单的总积分中一并计算

      此次调整不会影响客户以往的积分。


    • 武汉旗客科技发展有限公司
      2012-01-04